過年回家,看到鄰居屋頂上裝了太陽能發電板,還沒坐穩,就聽到家裏人就說起這個事情。
爸爸說,最近一直有人想租我家房頂用來安裝太陽能電池板,每平方米給20元錢,這樣算下來一年有將近6000元的收入。
對方承諾我們什麽都不用管,他們公司會把一切都弄好,我們就安心收租金就行,25年後合同自動解除,發電板産生的收益歸我們自己所有。
另外我們家是農村,屋頂防水做的不夠好,人家還主動幫我們做樓頂防水,原來的太陽能需要拆除,因爲占用空間,但會送我們一個熱水器作爲補償。
我爸很心動,對于打了一輩子工的老人家,只要把屋頂空出來,就能多一筆收入,自然是非常開心的。
在聽完之後,總有一種天上掉餡餅的味道,但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的道理,已深深印入我的腦海中,剛想上網查一下資料,看一下有沒有套路。
這時安裝太陽能的工作人員又上門詢問是否要安裝,並說現在公司是有補貼才有這樣的福利,過了這個村沒這個店等等。
我爸是個急性子,一聽以後沒有這個福利就想簽合同,對方也是爽快的把合同拿了出來。拿過來粗略看了一眼合同,發現事情並不是這麽簡單,原本以爲是租賃關系,但合同卻是合作關系,對于甲方(出租屋頂的一方)的約束可謂是苛刻至極。
今天就給大家揭露一下這其中的貓膩。
先看第五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應盡最大程度的保管及安全防護義務,
如産品被盜竊、人爲損壞或滅失,甲方應立即負責賠償,賠償金額爲産品折舊價格。
這也無可厚非,如果是自己不小心弄壞的,那賠償就是天經地義。
如果是天災,像夏天的暴雨,冬天的大雪以及秋天的大風,那這個賠償爲什麽也要我們來承擔呢?
而且時間跨度長達20年,20年裏變化無常,這誰敢保證啊?
另外,他還要求你提供免費勞動,當發電量不達標及未達到預期時,你還要清理電池板,在清理過程中若是有損壞,還要自己賠錢。此外收益上也是陷阱滿滿,
如果是正常的租賃關系,我們只是出租屋頂,就是每年把合同上的租金給我們就行,至于發電的收益直接轉給公司賬戶。
如果是合作關系,那我們就有理由獲取一定的分成。
但他們的模式很奇怪,發電的收益打到我們的賬戶,對方全部劃走,然後再從裏面支付我們的租金,
這個模式既不像租賃關系,也不像合作關系,更像介于兩者之間,非常別扭。
還有更苛刻的條件,只要違反任何條約,就要購買全套設備,例如,不可抗因素,影響發電超過一定天數,直接沒收3個月的租金。簡單概括就是,甲方拿著很少的租金,需要承擔的風險和義務及責任是巨大的,
而乙方,拿著高額的收益,承擔的風險是微乎其微,可以說是基本是0風險。
此外,我又發現了一個貓膩,宣傳的時候是租賃農家屋頂,合同上寫的卻是農家租賃他們的設備,他們打著這個幌子,順應了國家的大方向,既拿到了國家的補貼,又能賺取發電的收益。
而農家得到的卻是,低廉的租金,免費的勞動力,還有承擔長達20年的使用風險,
這不就是懸在頭上的一把劍嗎?
無風時,晴空萬裏;
稍有微風,便是驚濤駭浪。
引路人揣著明白裝糊塗;銷售商推诿扯皮;
設備商拿出合同告訴你,這都是你自己的選擇。
看著鄰居屋頂上的太陽能板,我只能在心裏默默祝福他們在20年的時間裏平安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