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園慧被勒索,罰款就完事了嗎?

奇叔蝦扯蛋 2024-04-26 09:19:58

前段時間運動員傅園慧在吉林被網約車司機勒索大家都知道了。一個有知名度,身經百戰的國家運動員,面對這種突發情況也是相當無助,更別說普通人。      官方反應速度也很快,涉事網約車司機當天被處以頂格3萬元處罰。要知道3萬元的行政處罰案件不適用簡易程序,流程不少,辦案期限一般是60天。沒想到輿論關注下,行政機關一天內就做出了處罰決定,這裏不能用高效得用神速了。這是不是告訴我們,只要相關部門有意願,其他案件的辦理節奏也可以加快?有些人說這種案件證據事實清楚,確鑿取證簡單,一天內出結果也沒什麽奇怪。但對比起來1月25日廣州的劉先生一行,一樣是在吉林被黑車司機勒索,至今官方沒給出個調查結果。黑車沒在平台上注冊取證有點難度,但只要監管部門多跑點腿,要找出這輛車和司機一點問題都沒有,關鍵在于有沒有輿論關注。

這裏我們來扯下司機“勒索”傅園慧們是啥行爲。這事發生後,很多網友要求文旅部門加強對這些司機的管理,其實文旅部門沒有那麽大權力,即便是遊客打車,對從事營運車輛的管理都是運輸管理部門。這次司機被頂格處罰3萬,估計是運管部門作出,處罰理由是未取得許可從事營運行爲,這一違法行爲上限處罰就是3萬。但僅僅罰款就完事了嗎?從傅園慧和劉先生遭遇來看,公安部門是可以介入的。

首先司機行爲相當惡劣,威脅不加錢就威脅把人丟在荒郊野嶺,那可是野生動物比人多的地方,這一行爲已經不是非法營運,而是妥妥的敲詐勒索(敲詐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爲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爲)。勒索的金額雖然達不到犯罪條件,但至少可以處以治安拘留加罰款。而且從這些司機的操作來看,基本可以肯定是慣犯。一年內勒索3次則不看金額,一樣可以定敲詐勒索罪。不管是拘留甚至是判刑,對這些黑車司機的震懾程度是遠遠超過金錢上的處罰。個人感覺這次的處罰對這股風氣很難有抑制作用,下次黑車司機們會更小心,打聽上車的是不是名人再下手,被罰的錢也會加倍在普通遊客上敲回來。      傅園慧是幸運的,粉絲多力量大,官方不停說好話。而普通人遇到這樣的遭遇,恐怕這輩子都不想踏上那片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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