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諜盜取我國雜交水稻親本種子,在國內設立公司,專收集我國種子

xy枯葉蝶 2024-04-25 22:48:14

4月14日上午,中央13台報道,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在我國設立公司,非法收集我國雜交水稻親本種子,已經造成重大損失。

親本種子,一般是第一代用于雜交實驗的種子,其留種不會産生性狀分離,影響産量,是我國糧食安全領域重要的種質資源。

間諜頭子朱某某等人的行爲,無非就是偷國家的東西,去賣給國外,然後賺取暴利,典型的賣國求榮的漢奸。

據悉,朱某某是國內某農業科技公司原總經理,爲撈取個人經濟利益,朱某某與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建立所謂“合作關系”。

朱某某對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的要求來者不拒,以“合作制種”名義,先後向境外間諜情報機關違規出售5種親本稻種,獲得了超出正常售價的回報。

朱某某等一夥人,爲了拉攏客戶,爲了開拓市場,做出損害我國利益的事情,私下將我國禁止出口的雜交水稻親本種子提供給境外試種。

經過試種以後,對方對提供的這些種子進行選擇,朱某某等再大量地對境外出口親本種子,謀取了豐厚的私利。

在利益的驅使下,朱某某胃口越來越大,他明知故犯,選擇铤而走險,抱著僥幸心理,覺得只要自己足夠小心,就不會被發現。

期間朱某某對自身行爲很清楚,他知道自己這是犯法,還多次向關系人提起,出售種子是違法行爲,可能會被判刑,讓對方給他保密。

爲了逃避監管,朱某某還對他出售的非法親本種子進行了精心地僞裝,把親本種子用紙箱包裝,包裝得和其他出口的商品一模一樣,然後放在其他申報出口的集裝箱裏面。

在當總經理期間,朱某某對外出售我國親本種子獲得了豐厚的回報,爲了進一步拓展業務,他又創辦農業科技公司,繼續向境外大量出賣我國優質親本稻種。

經國家相關保密部門鑒定,朱某某向境外非法提供的種子爲情報,也就是說朱某某的行爲可以判定爲向境外提供情報。

依據刑法,2024年1月,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爲境外非法提供情報罪”判處朱某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其余17名涉案對象也依法采取行政處罰。

並依法查處了像朱某某等人成立的這種非法機構,有效消除了糧食領域存在的重要安全隱患。

對于朱某某的行爲,我感覺判處還是太輕了,他的行爲危害到的是國家的利益,理應重判。

我國是從饑餓走過來的,饑荒年代餓死了無數的同胞,雜交水稻對于我國有多重要,想必每個公民都知道。

袁隆平爺爺用了一輩子,吃住都和水稻在一起,才研究出高産的雜交水稻解決了我國溫飽問題,這可是無數人的心血。

我國人口基數大,若是沒有雜交水稻,不知還要餓死多少人,朱某某這等人的行爲,真的可惡至極。

對于親本種子流傳到境外有多嚴重這件事,安徽農業大學農學院院長武立權做出了解釋:

我國地緣遼闊,特有的種質資源相當豐富,這些資源假如流傳到國外,被境外開發後利用。

這些開發過的産品,再次流傳到我們國內的時候,我們可能要以高價的形式去購置,這樣我們就完全處于被動狀態。

是啊,剽竊他人成果進行改裝,比自己研究出一項成果要簡單多,境外利用我們的成果稍加改裝,換個模樣出售于我國。

到時候我國爲了農業科技進步,不得不花高價購買,結果買回來發現是我們自己國家流傳出去的親本種子變異體,那真的是太坑人了。

即便沒有流傳回我國,單是被境外剽竊利用,我國什麽利益都沒有爭取到,就白白把自己的專利成功給了別人,而獲取利益的只有這些非法間諜,這樣也不利于國家發展。

他國利用了我們的種子,發展了他們的農業,農業帶動其他行業的發展,如此下去,等到他朝坐大,是否會影響到我國的利益與安全呢?

所以,必須嚴厲打擊這些情報間諜分子,必須抓好我國專利,嚴懲嚴查,方能保護專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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