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日上》:鄭寒江被調查,紀委副書記嚴哲至少犯了五個錯誤

流雲天下 2024-03-09 18:46:32

齊江市副市長王武在中央環保督察組找他談話的前夕突然跳江自殺,紀委和公安局第一時間介入,整個調查過程似乎以紀委調查爲主(這裏其實有些不妥之處,應該先由公安部門介入調查,如果發現王武之死的背後存在官員違法亂紀的行爲才由紀委介入),齊江市紀委負責案件調查的是市紀委副書記嚴哲,他先後調查問詢了和王武關系密切的兩位同學:一個是原齊江大學副校長、現任齊江市副市長鄭寒江,另外一個是齊江鋼廠董事長錢起。

嚴哲第一次調查和問詢鄭寒江至少犯了五個錯誤:

1.地級市紀委所調查的幹部一般是副處級和正處級,副處級之下用不著市紀委,比如某個縣的正科級幹部違紀了,縣紀委就可以處理,沒必要驚動市紀委,但某個縣副處級幹部比如副縣長違紀了,這個時候調查的權限就在市紀委;同樣的道理一個地級市副廳級和正廳級幹部是省管幹部,他們的違紀處理權限也不在市紀委而是在省紀委。

鄭寒江是齊江大學副校長,省屬高校一般是正廳級,校長是正廳級,副校長是副廳級,也就是說鄭寒江是省管幹部,齊江市紀委無權調查他,更關鍵的是齊江大學和齊江市委市政府不是同一個系統,所以再怎麽說也輪不到齊江市紀委副書記嚴哲來調查他!

2.嚴哲兩次問詢鄭寒江都是在自己的辦公室,這個也不符合紀委的辦案要求。

3.按照規定紀委調查取證至少需要兩個人同時進行,一個人不可以單獨取證,這和公安機關審訊嫌疑人是同一個道理,但嚴哲兩次問詢不僅在自己辦公室進行,而且只有他一人顯然不符合要求。

4.不應該問詢時間那麽長,如果說第一次還說得過去,但在沒有任何確鑿證據的前提下嚴哲大半夜又讓人強行把鄭寒江叫到紀委再次問詢,並且一直問詢到淩晨顯然不合適。

5.嚴哲下午就把鄭寒江叫到了紀委,鄭寒江說要去接小孩放學也不允許,一直到晚上12點多鍾也沒讓鄭寒江吃飯,不合適吧?

或許有人會說嚴哲只是讓鄭寒江配合調查而已,並沒有把他當作嫌疑人,問題是普通的問詢哪有像這樣持續這麽長時間也不給飯吃?還大半夜強行要人家接受問詢到天亮,嚴哲完全是把鄭寒江當作嫌疑人來看待,從一開始他就錯了,從頭到尾都不符合流程。

不過嚴哲第二次問詢錢起就要正規多了,不僅在專門的辦公室問詢,還有紀委的工作人員在做記錄,而且隨時有泡面吃。

嚴哲對待兩人之所以態度截然不同,主要的原因在于鄭寒江只是被懷疑,但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和王武之死有關,他只是配合調查而已,但錢起不同,他身上有不少疑點,比如證詞前後不一致,明明他和王武來往頻繁,一個星期都要去王武家三四次,但他卻說自己和王武一年也就見一兩次面;又比如他明明在王武自殺的前一天就回國了,但他卻說自己一直在國外,而且王武自殺前後現場只有一輛車經過,而這輛車正是錢起的車。

很顯然紀委和公安機關已經掌握了一定的證據,錢起已經是嫌疑人被正式傳喚了,但不管怎麽說嚴哲第一次調查鄭寒江的程序和過程都有很多不妥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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