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十八都梅溪劉氏宗祠訴訟案

熱愛光明人家 2024-04-12 01:32:43

民國十八都梅溪劉氏宗祠訴訟案

--一直上訴到南京最高法院,資料保存于中國第二曆史檔案館

詹永澤 2024-04-07

明、清之後,閩浙民間宗族意識日益濃烈,宗族之間往往會因各種利益沖突而發生矛盾。民國期間,平陽江南垟宗族械鬥事件時有發生,而十八都境內也發生了一樁震驚鄉野的祠堂縱火案,由此可見當時宗族紛爭之激烈。

民國十六年(1927)三月,清溪村四石柱劉氏族人擬在珠山下建宗祠,不料遭鄰村鳳岙王姓人家強烈反對。王姓爲當地一大望族,其某房派的祖墳正好位于珠山頂,王姓族人以劉氏宗祠選址于此處將會影響祖墳的風水爲由,極力阻礙劉氏建祠,雙方族人爭執不下。

劉姓族人請浙南大儒劉紹寬攜其門生王理孚來清溪珠山現場勘察,王理孚亦對王姓族人表態,認爲該宗祠建成無礙于王家風水,經各鄉紳斡旋調停,事態稍得以緩和。民國十六年十一月十九日,王姓族人再次阻止劉氏祠工地的砌牆。因此,民國十六年十二月九日劉紹寬攜王理孚、王子玖再前往勘察,二王認爲劉祠建成與王姓祖墓固無礙,令雙方邀堪輿家再決。然而王姓終究心有不甘,這就爲後來發生的縱火案埋下了隱患。此後劉姓族人不顧幹擾動工建祠,是年冬,宗祠落成。

翌年春,王姓族人來珠山掃墓時,見劉氏祠已建,便群起囂嚷。民國十七年(1928)三月四日淩晨,王姓有三人借夜色蓄意縱火焚毀劉氏宗祠。此間巧有路人提供證據線索,直指鳳岙王姓族人,劉姓族人旋即報案。三月十六日,王姓有二人被拘。

王姓族長痛事前未戒勉族內頑劣少年,當此事釀成大禍後,悔恐落淚。而宗祠被毀造成的經濟和聲譽上的損失,也讓劉姓族人也未能就此善罷甘休。三月廿九日,劉氏兩位族長劉運開和劉方成致函浙南著名紳士劉祝群,懇請青田劉氏大宗祠支援。四月七日,劉姓族人再托本村鄉紳吳達川親赴青田南田(今文成縣)面見劉祝群,請求其爲清溪劉氏宗祠案電郵省政府及省軍區司令,望能予以協助該案審理。

四月十四日, 王姓又有二位嫌疑人被羁押,並在平陽縣府首次開庭未決。八月廿八日,宗祠案在永嘉法院開庭二審,有劉開雪、劉開挺、劉方碧、黃美虎、謝世潑出庭作供詞,證言鑿鑿,利于原告方。

民國十九年二月,王姓複上訴到大理院(設在南京的國民最高法院)。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五月十二日,劉姓宗祠案經大理院再發審,然因證人鄭洪敘未到,未能開庭。延至八月五日大理院重新開審,最終判王姓賠償劉氏宗祠八十銀元結案。曆經五年的劉氏宗祠縱火案就此落幕。

回顧案情初發階段只是兩姓人之間發生口角,在之後的時間裏有人從中慫恿幾個頑劣少年,背著宗族長者們闖下大禍,當捅大婁子後,讓整個宗族背鍋。在後來的地方調停中,雙方將達成由王姓人賠償劉氏祠造成的損失,並以高價錢買下劉祠地基,讓其擇地另建。後鳳岙有地方放浪閑人,平時好吹牛講大話,目不識丁但平時愛作一副紳士打扮。某日在溪頭街上說,我王家人只花一點錢算不了什麽,以及有辱劉姓人的話語。由此,引起衆鄉人反感,有溪頭村陳某爲劉紹寬的學生,後將此話告知劉,認爲王家人言行過分,劉姓人又重啓訴訟。而王姓族人爲出了這個無厘頭的二貨,氣惱不已。

在案件訴訟其間,兩姓族人都在凝聚宗族力量,利用各種人脈,各顯神通。鳳岙王姓人多勢衆,人脈深廣、且多有富戶,並有衆多族産。但曠日持久的訴訟過程費錢頗多,取保候審四人時就有交付四百銀元作抵押,其他請訟師和疏通關系更是花錢無數。雖結交有鳌江同姓人的王理孚,但作爲地方士紳不可不顧及自身形象,也不過多介入。僅從案件初發期間參與兩姓間斡旋和代王家人聯絡溫州訟師書寫訴狀起牽線作用,並勸戒王家人要換位思考。因農耕時代,鄉人需不懈于生産勞作,故無暇案件後期的應訴,參與者寥寥無幾。

劉姓人有青田族人幫忙,特別是劉祝群有衆多交厚的同鄉,如中華革命軍參謀長兼前敵總指揮的張兆辰、北伐軍浙軍第一路總指揮夏之玙 、中華革命軍浙江司令長官徐則恂、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高級參謀葉南帆、國民政府軍第十八軍軍長、浙江省長夏超、國民政府軍第十一師師長、第十八軍軍長、後升任國防部參謀總長陳誠;留日同學有胡漢民、汪精衛、沈均儒等上層軍政大佬的關系。又值北洋政府執政時期,軍政要員多有相互兼職,故多能關注于其中,加之有劉紹寬親自書寫訴狀和協理地方關系,對案件進展有利。案件自平陽地方法院逐級複審至大理院(國民最高法院),訴訟雖曆多年、備嘗艱辛,然從事後結果看來,還是得理者勝算在握。

“人世幾回傷往事,山形依舊枕清流。”隨著人們觀念的更新,兩姓之間的這段“舊怨”,早已被時代和諧新風拂去。當年事件的親曆者早已作古,年輕一代對該事件更是淡然視之。今從一些地方文獻中挖掘只言片語,稍作整理,聊以還原曆史,亦讓後來者管窺社會習俗之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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