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節假日調休如何完善?

慧顔蘇蘇 2024-05-09 07:40:41

建議杜絕調休後連續工作6天或一個月內3個周末單休的現象,全國新增節假日爲“2+N”,前者兼顧穩定性,後者兼顧靈活性。

經中國國務院批准,國務院辦公廳每年四季度(早則10月、晚則12月)會發布一個明碼電報,統一規定次年全國節假日安排。近年來每逢假期,網民對調休的吐槽沒完沒了。

這個話題不涉及政治敏感,卻涉及全民權益,官媒也會積極參與,表達觀點,引導輿論。今年五一假期前夕,相關討論量數以億計,分別上了新浪微博熱搜第一、今日頭條熱搜第一、百度熱搜第一。

槽點主要聚焦六個

一、不是放假,而是“假放”,實際假期都是休息日拼湊。4月4日清明節調休後,7日至12日連續工作6天再單休;五一勞動節調休後,節前先單休再上3天班、節後連上6天班又單休;一個月內,2次上6天班、3個雙休日變成單休日,加劇了民怨。

二、調休前後連續工作6天,只有1天休息,打亂了原本規律的工作和生活節奏。放假一時爽、使勁浪,節前節後累斷腸,如果原來只有單休的就更慘,呼籲幹脆不調休。4月24日晚,筆者一位在某三甲醫院工作的醫生朋友在微信朋友圈中感慨:“這個五一節放的,前面連上九天(班),後邊連上七天,放假中間還得上兩天,20天總共休三天,麻煩國家不要再調假了,有時不得休息,還得搭進去一天。”還好她的心態不錯,加了兩個“捂臉”的表情。

三、公共假期太少,離家太遠,5天很多人沒法回家,春節假期應該延長。中國地域太大,異地工作者也多。3天或5天假期對工作、老家都在本省或東部、中部交通發達地區沒有問題,如果跨省或西部就可能有麻煩。假期出行的時間成本、經濟成本高,火車票通常“秒光”,如無高鐵,來回路程耗時長;飛機票很少折扣甚至全價,很多人老家100公裏內沒有機場,即使有機場也要考慮一家幾口來回的開銷。

四、集中放假,紮堆出遊,旅遊舒適度和滿意度低。2024年春運中國跨區域人員流動量超84億人次,交通、住宿、景區管理壓力劇增,運營管理和安全風險劇升,節後旅遊和消費市場劇冷。商家容易走上兩個極端,要麽忙得頭暈、要麽閑得發慌。

五、調休後連續上學6天孩子不適應。這也是個頭痛的問題,幼兒園孩子好辦,上課主要是玩,太小一般父母很少走遠;高中生好辦,比較大了抗壓能力更好,這個年齡段也未必喜歡和父母一起遊玩;衆多小學生、初中生比較粘父母,父母也有很強動力進行親子遊,這個年齡段調節能力弱,假期玩瘋後緊接著連續上學6天,當然不適應。

六、過度追求節假日的經濟價值,淹沒節假日的精神文化功能。中國大學擴招、節假日黃金周都起源于1999年,的確起到立竿見影拉內需的奇效。如此決策主因是面臨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大沖擊,出口疲軟,只有靠投資、消費支撐。假期“人從衆”,傳統節日的文化韻味淡了,哪怕在世界文化遺産景點,也很難靜下心來,有閑情逸致感受文化藝術的魅力,只好擺拍幾張照片表明到此一遊。

約束條件下尋找次優解

對勞動者而言,帶薪假期越多越開心;對企業主而言,帶薪假期過多必然增加成本,兩者需要平衡,綜合考慮經濟形勢、人力成本、傳統習俗。明擺著衆口難調,對民衆而言不妨嘗試多些換位思考,對政府而言必須傾聽更多民意不斷優化決策。最優解既然永遠不存在,不可能讓所有人都滿意,只好退而求其次,嘗試尋找約束條件下的次優解,讓更多人看到誠意、更加滿意,老祖宗的中庸之道依然很有生命力。

一、傳統節日放假必須堅持。這牽涉文化傳承和認同,2008年勞動節3天假期壓縮爲1天,新增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各1天假期,不宜改回。清明節既有踏青傳統,也有祭祖傳統,很多異地工作人員回老家掃墓,1天不夠,應堅持形成3天假期,短途肯定能成行,中途也有望成行。

二、調休利遠大于弊必須堅持。很多民衆需要調休、願意調休。勞動力供應充足,勞動法執行不力,用人單位相對勞動者通常更強勢,尤其在經濟不景氣的時候,找工作難、保崗位難,帶薪年假落實更難(外企好于國企、國企好于民企),不少勞動者無法享受,只能寄希望于全國法定假日。2021年,中國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中長途異地工作的勞動者探望年邁父母,3天假期肯定偏短,一年探望1次偏少,需要若幹個5天以上的全國性公衆假期。有些勞動者(如農民工)收入不高,舍不得經常回家的經濟成本,只有借助強制性的長假,集中時間休息或探親。

三、春節長假從原來7天延長爲9天。國務院辦公廳明碼電報中,2024年春節假期已放8天,法定假增長了1天;同時鼓勵各單位落實帶薪年休假,安排職工除夕休息,實質是半引導、半強制除夕也放假,相當于放了9天。這波操作今後可固定下來。春節是中國人的第一節日,既然回家團圓肯定要趕上年夜飯,這是人之常情,除非軍警醫護和涉及民生保障等特殊行業、特殊崗位,絕大多數勞動者除夕這天可休息。

四、增設八一建軍節爲公衆假日。中國現有公衆假日11天,在世界處于中等水准,還有增加的余地。下半年假期明顯少于上半年,可考慮增設建軍節爲全民假日並調休,既可形成尊崇軍人的社會氛圍,又可促進暑假家庭親子遊。中國的家長,通常甯願委屈自己,不願委屈孩子。如設立“八一”小長假,那麽五天以上的長假有四個,分別是1月下旬至2月中旬的春節9天大長假、5月上旬的勞動節5天小長假、8月上旬的建軍節5天小長假、10月上旬的國慶節7天大長假(如碰上中秋節就是8天)。正好分布在一年四季,相互間隔比較合理。

五、除清明節之外的短假都不調休。元旦、端午節、中秋節如在星期一、五,就與周末連休;如在星期二、三、四都不調休,不幹擾日常工作、學習和休息的節奏;如在星期六、日就補休。例如2025年元旦星期三,直接放1天假,不調休。清明節、勞動節、建軍節屬于3至5天的小長假,春節、國慶節屬于7至9天的大長假,這五個節需調休,節前、節後考慮各調整一個周末休息日。

六、排除所有連續工作6天的調休。解決思路無非兩個:一個少調休,另一個多放假。建議杜絕調休後連續工作6天或一個月內3個周末單休的現象,政策措施是全國新增節假日爲“2+N”,前者兼顧穩定性,後者兼顧靈活性。2是指全民假日固定新增春節1天、建軍節1天。N是指每年調休後避免連續工作6天的機動休息天數,既可以是0,筆者按照國務院放假安排慣例,研究2025年節假日調休後,節前、節後均無一個連續工作6天,所以不必追加機動休息天數;也可以是4,年度調休後如有一次連續工作6天的,假期就多放1天;如節前節後皆有連續工作6天的,假期就多放2天,皆大歡喜。

七、全面落實帶薪休假制度。依據《憲法》第四十三條,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人社部規章《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帶薪年休假有監督檢查權,應履行職責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企業也要履行法定職責,統籌安排好職工年休假,如職工有應休未休的年休假,應按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報酬。2025年中秋節與國慶節假期重合,預計10月1日至8日放假調休8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如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就可在9月28日至30日或10月9日至11日休息,形成12天超長假,可輕松錯峰探親旅遊,還可提前回來在家休息一兩天。

八、防止網絡戻氣和衆意躁動。盧梭《社會契約論》區分了“公意”和“衆意”,公意基于公共利益,衆意基于個人利益的疊加,未必等同公共利益或多數民意。不發聲,不等于無理或無權;嗓門響,未必等于更有理或更有權。在網絡上積極發聲以青年居多,中老年相對更少;以無帶薪休假者居多,有帶薪休假者相對更少。原因很簡單,能享受帶薪休假的,平常工作日一次性休5天,把兩個周末連起來,就是9天假期;或者帶薪休假分攤到各個黃金周,就可提前出發、推遲返程,從而錯開出行高峰,又避免節前、節後連續工作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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