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死後留下1.7億遺産,伊拉克親戚想爭奪,中國籍妻子卻成大贏家

羽籽柔情敘史 2024-04-26 08:09:17

1931年6月19日,號稱“遠東第一富翁”之稱的上海房地産大鳄哈同去世。

他留下了高達1.7億的遺産,包括460畝土地、1300幢房屋和價值百萬英鎊的金銀珠寶。

哈同無兒無女,他把遺産全部留給了妻子羅迦陵。

爲了得到這些遺産,妻子需要交1700萬元的遺産稅。

哈同一生致力于掙錢,但是他的生活卻很簡單,幾片面包,一杯牛奶就是一頓早餐。午餐晚餐也不過一菜一湯。

這個女人可不像哈同那麽節儉,她的生活窮極奢侈,光是家裏養的和尚就有七八個。

那麽,哈同是有多掙錢,才能養得起這樣花錢如流水的妻子?

今天,就讓我們一起走進這個在中國掙錢掙到手軟的猶太人的一生。

1851年,哈同出生在巴格達城裏的一個貧窮的猶太人家,排行老三,父親是當地沙遜洋行的一名小職員。

五歲那年,哈同父親被調到印度孟買的沙遜洋行總行工作。由于薪水提高,全家人的生活才好一些。

1973年,哈同已經24了,在父親老朋友的幫助下,他到了上海的沙遜銀行工作。

父親的朋友只是老的小職員,並沒有權利,他只是把哈同推薦給管事的人,管事的在了解了哈同的履曆之後,給了他一份看門的工作,每月5兩銀子。

當時看門的工作還被稱爲“司阍”。

其實哈同並不是直接看門的,他只是坐在進門的小隔間裏,盤問放進來的人,外面還有一個印度巡捕把門。

哈同很有眼色,門房間裏的號簿等雜物,也他都收拾得井然有序,有客人來時,他笑臉相迎,有時候遇到需要盤問的人,他還是挺嚴肅的。

哈同的宿舍裏住了六個人,還有三個中國人,兩個印度人。

一次,在吃完飯閑聊中,哈同才得知他們洋行做的是煙土生意,只是那些貨物都從別的門出去了,他在門口接待的人就是和老板談煙土生意的。

哈同長了個心眼,只是他都是把人一股腦放進去找大班談,之後,他就弄了一個登記本,除了直接找大班的人外,一律要登記,登記好後排隊等候,一個人辦完另一個人進去。

有的客人等不及或者有要進的事,他們就會私下塞給哈同一個銀元,請他通融。有“十萬火急”,他們還會多給一兩塊。

這樣,一天下來,哈同能多掙這一二十塊,可比他的工資高多了。

後來管事的人他來了之後,他接待的客戶突然井然有序了,了解到這都是哈同的貢獻以後,他把哈同升爲自己的助理,並在寫字間工作。

一年後,薪水加上獎金,再加上各路人馬的“孝敬”,哈同賺到了三千多塊錢。

他花四百塊錢,買了一棟房子。剩余的錢借出去收息,靠這個,他又每月可收進近百元。

哈同靠著他的聰明絕頂坐上了高級職員的位置,他的收入也越來越多了。

老沙遜洋行的業務主要是鴉片,也有地産,他們想在黃浦江一帶的土地收入已自己囊中,受東家的影響,哈同勾結捕房的頭目們,連騙帶押,買了南京路從河南路到西藏路一帶的地皮。

與此同時,他還加入了英國國籍。

這只是哈同圈地的開始。

1883年,哈同在中法戰爭片賤價收進的地皮,全都成十倍地漲了價,此時的他已經成了百萬富翁。

此時的他已經不滿足在老沙遜洋行工作了,1886年,他跳槽到了新沙遜洋行。

也就是在這一年,他遇到了妻子羅迦陵。

那天晚上,哈同下班後急忙趕回家,突然一聲清脆的聲音從他背後傳來:“先生,要花嗎?”

急忙回家的哈同要是在平時他肯定會擺手拒絕,今天不知道怎麽回事,他鬼使神差地應了女孩一聲:“要,多少錢一支?”

哈同見女孩沒有回答,直接塞給了她一把錢,便做出要離開的動作。

女孩又說:“先生,不去寒舍坐坐嗎?”

原來女孩是個青樓女子,只是以賣花爲掩護。哈同會意之後,和她走進了一幢房子。

臨走時,哈同留下了10塊錢,還說要娶她。

這個女孩叫羅迦陵,母親興沈,住在浦東新區鄉下。後來和一位法國水手結婚,羅迦陵3歲的時候,父親病死,當時不到20歲的羅母靠給人縫補衣服爲生。

母親也是一個苦命的人,她改嫁的男人不久也走上了不歸路,她抑郁成疾,也去世了。

可憐的羅迦陵只好自己謀生,于是就成了賣花女。

哈同說話算數,他還真娶了羅迦陵爲妻,而且還辦了兩次婚禮,中國婚禮和猶太婚禮。

羅迦陵的職業雖然不那麽光彩,但是她的陪嫁卻還不錯:—那兩張租借地的地契。

婚後不久,哈同脫離了新沙遜,成立了哈同洋行,他的主營項目是地産和商貿,也就是土和煙土。

由于有著幾十年的經驗,他幹起來得心應手,再加上有羅迦陵這個賢內助,哈同的資金和地皮越來越多。

1902年,羅迦陵提出買下上海湧泉浜附近的羅家村,也就是她的老家,哈同猶豫再三後,最終買下。

他們買下不久後,這塊地就並入租界,價格一下子漲了上來。

事實證明,一個人的眼光是很重要的,擁有好的眼光,可以明見萬裏,在事情未發生之前,就發現其中的機會,然後借用這種機會,讓自己獲取暴利。

哈同高興至極,按羅迦陵意願斥70萬兩銀圓巨資修建了一座中國古典式的花園,取名爲“愛俪園”。

1904年初,園子建成沒多久,哈同夫婦就搬了進去。

羅迦陵從小就信奉佛教,“愛俪園”中有專爲羅迦陵設計的“頻珈精舍”,這是一座佛寺,設有佛堂和下院,爲此,她還招了七八個大小僧徒,又從蘇州鎮江請了烏目山僧親任住持。

這個園子之所以叫愛俪園,是因爲羅迦陵的原名叫羅俪蕤,可見哈同是多麽愛他的妻子,也或許是對妻子的回贈。

但是不到三年,羅迦陵就開始嫌棄園子太小,想要擴張,但是周邊都是私人的地皮。

這時,哈同的財力已經非常強了,他和捕房勾結,強制周邊居民以每畝地600元的價格把地賣給他們,如果居民不同意,哈同就讓人把他們抓起來。

最終,大部分居民都含淚搬離他們住了幾十年甚至幾代人的家。

只有命中張骧雲不屈服,因爲他有祖墳在裏面的東南角上。

後來,張骧雲和哈同打了幾年官司,最終張骧雲勝訴,他家的祖墳也就成了哈同花園拔不掉的“眼中釘”了。

在愛俪園,哈同的生活非常簡單,早餐是牛奶和面包,午餐和晚餐是一菜一湯,只要是在家吃飯,幾乎都是這樣。

但是羅迦陵卻沒有哈同這麽節儉了,不論是在臥室還是會客廳,只要是能覓到的珍奇玩意兒,她是應有盡有。屋子裏,冬天有暖氣,夏天到處都有風扇。

1907年,愛俪園已經擴展到了200多畝。

爲了便于管理園內員工,哈同對他們的職責和等級作了明確的規定,並讓賬房間制作相應的徽章。

但是哈同要求徽章由員工自己掏錢購買。每個徽章的制作成本僅爲5個銅板,“零售價”卻爲4毛!

哈同實在是太精明了,可以說他已經到了精明的極境。

1917年四月,哈同夫婦去杭州遊玩。他們先去拜訪督軍楊德善,楊安排他們寄住在裏湖邊上一個私人的裘氏山莊裏。

在這裏住了幾天,羅迦陵決定在杭州再造一個園子。

哈同這次像個受氣的小媳婦一樣:“上海那個園子已經花了七八十萬,再加上每年的花銷,已經花了三百多萬,再造一個園子,我非得破産不可,你也太不知足了。”

羅迦陵白胖的小手指著哈同的鼻子:“我們無兒無女,掙的錢生不帶來,死不帶走,不好好享福,對得起自己嗎?”

哈同無言以對,只說去哪買這麽大塊的地是個問題。

有錢能使鬼推磨,他們的管家提出自己有辦法能托人買到地。

最終,他們看上了一塊地,但是已經有人初三千兩定下了這塊地。

不過,羅迦陵告訴中間人:“我們拿出兩萬兩銀子,一切手續由你包了,一定要幹淨利索,你如辦不了,我們直接去煩楊督軍。”

這話一出,中間人立刻表示不要麻煩督軍,自己就能辦成。

他們看上的那塊地旁邊有個茶館,羅迦陵想一起買到手。

經營茶館的人叫徐阿昌,是個硬骨頭,當中間人給他說了哈同要買他的茶館時,他瞬間紅了脖子:“你老夫子不用來耍花招。我徐阿昌是窮命,不想發洋財,守住這茶館,混上一日三餐,餓不死就心滿意足了。你就把金子堆成山,也休想換我這塊寶地。”

中間人只好把楊督軍搬出來,向徐阿昌施壓,找各種理由讓他賣出茶館。

徐阿昌聽了大吼:“你們明明是拍外國人馬屁,欺壓良民,我徐阿昌死了也不會讓出這個茶館。”

最終,徐阿昌被警察拖走,幾天後哈同夫婦順利買下茶館。

哈同夫婦的地皮就是這樣買來的。

後來,杭

州的園子在建的時候,按照圖樣,臨湖的水榭要占出湖面一丈多,合計約一畝多大小。當雇工開始在湖邊打樁的時候,引起了社會公憤,遊客紛紛抗議,也引起了官府的重視。

最終,哈同的管家去杭州解釋,這塊地的名字不是哈同的,而是一個羅姓人的。

事實上,姓羅的是哈同的一個養子。

1918年秋天,羅迦陵想要的園子在西湖邊建好了。

作爲房地産商,哈同當然不會放過與房子有關的掙錢方式,收租也是他其中一項重要的收入來源。

哈同出租一般住房和小塊土地的租期都較短,通常3至5年。租期短,既便于在需要時可及時收回,又可以在每次續約時增加租金金額。

對哈同來說,他的每一塊地皮都是錢,即便在他的地皮上擺個小攤子,也得交租。有個皮匠在哈同所有的弄堂口擺了個皮匠擔,每月也要付地租5元。哈同每次向他收地租時,總是很和藹地對他說:“發財、發財。”

但錢是一分都不少的。

盡管這看似一本萬利的生意,但面臨著租戶拖欠租金的問題。

因爲哈同不懂中國人的心理,收租就變得困難起來,後來羅迦陵告訴他中國人心腸軟,如果帶個孩子去收租金,相對會容易些。

哈同按妻子說的去做,每次收租都帶著一個小孩,果然,租金比之前好收多了。

哈同夫婦真是把生意做到了“極致”。

當時上海的南京路從浙江路到西藏路這一段,逐漸變成鬧市的中心,也成爲十裏洋場最繁華的地段,這裏有四家大公司,其中有兩家是在哈同所占有的地皮上租地造屋的,永安公司和新新百貨公司。

哈同租給永安公司的地方皮是一畝多,按合同規定,房子由永安公司自己建造,不得低于六層,所用的建築材料,也要用高級耐久的,每年租金卻要五萬兩。租期規定是三十年,期滿後,全部建築無償歸哈同洋行所有。

新新百貨公司比永安公司的租金更高,年是八萬兩,租期是三十二年,期滿歸哈同所有。

值得一提的是,新新百貨公司比較幸運,1955年期滿時,全中國早已解放了,哈同也早已經去世了,他們也不再受“肮髒氣”了。

九一八事變前後,國人掀起了抵制日貨的行動,很多愛國商人籌集資金選擇在南京路山東路口,建造大規模的國貨公司。這塊地皮也是哈同的,租金高達每年20萬兩。

四川中路有四幢市房,是1938年向哈同租的地,只有二分地,租金每年也要幾百兩,租期十年。

哈同不愧是猶太人,做生意不是一般的精明,就拿收租來說,計算收租的時間單位也與其他人不一樣。

當時上海一般房地産業主按陽曆月份收租,而哈同卻以陰曆月份計租,陽曆月份一般爲30天或31天,而陰曆月份爲29或3O天,所以陰曆每3年有1個閏月,5年再閏1個月,19年有7個閏月,所以,按陰曆收租每3年可以多收1個月的租金,每5年可多收2個月的租金,而每19年可多收7個月的租金。

光是這些租金,哈同都能收到手軟。

不過,哈同的每一分錢都是充斥著鴉片氣和中國人民的血汗的。

1930年夏天,哈同因爲腹瀉臥床不起,中西醫都看了,都沒有用。

其他該用的辦法都用上了,哈同最終還是在1931年6月19日去世了。

哈同作爲遠東首富,他的葬禮自然也是奢侈的,光是棺木差不多就花了五萬多兩銀子,不知是從泰國還是其他東南亞國家訂購的貴重木材,其他的就不用多說了,自然也是非常隆重的。

哈同的喪事,據報道總共花了八十萬元。

哈同死後,他的伊拉克族人卻要過來爭奪遺産。但是英國總領事館出面制止,說哈同是大英帝國的臣民,應加保護。

不過哈同早就立下了遺囑,“全部遺産歸吾妻羅迦陵繼承”。

遺囑規定,如果哈同死後7天之內其妻羅迦陵不死,則羅迦陵將繼承全部遺産;如果7日之內羅迦陵去世,那麽遺産歸遺囑執行人管理,由遺囑執行人監護繼承人成年後,按遺囑規定將遺産分割給各繼承人。

遺囑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規定,是因爲哈同信奉猶太教,根據猶太教的習俗,丈夫去世後妻子一般在7日內殉節而死,所以哈同遺囑中特地注明。

當時羅迦陵還不足70歲,身體非常健康,也沒有殉節的打算,所以她順利繼承了哈同的全部財産,成了大贏家。

經過會計師核算,哈同的遺産共有一億七千萬,根據英國遺産稅法,羅迦陵想要繼承遺産,就要繳納一千七百萬元的遺産稅。

羅迦陵一下當然拿不出這麽多現金,無奈之下只好將地處市中心16處房地産作抵押,貸款一千八百萬元繳納稅金。這筆貸款年息6.5厘,約定期限爲10年,但直到羅迦陵去世也沒有還清。

哈同的一生是傳奇的一生,憑借自己聰明的頭腦和猶太人天生的精明,在中國的土地上大肆掙錢,從窮小子變成了遠東首富,不得不說,作爲商人,哈同在賺錢方面卻是高人一籌。

參考資料:《哈同外傳》、《長衫旗袍裏的民國範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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